对电子商务征税的关键在于重建系统不公平
浏览:269 时间:2020-2-14

3月31日,在国家税务总局座谈会上,马云和刘强东又就网上商店是否应征税进行了另一轮讨论。此外,连续多年,“两会”,代表和委员会成员就电子商务签署。许多关于税收的观点,无论是电子商务卖家的税,特别是C店卖家,都应该明确分为两个阵营:

马云认为,“线上和线下的不公平”是一个虚假的命题。大企业和小企业的不公平是一个现实问题,主张为小型微电子发布水和鱼;

以刘强东为代表的B2C业务代表(包括线上线下)认为,网上C店避税已引起线上线下业务形式的不公平竞争。苏宁张近东还发布了电子商务税收。备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阳光百货集团总经理韩雨辰也呼吁加强电子商务的税收和监管。

与过去相比,京东刘强东对电子商务税收的态度已经调整。他认为:1。由于公平竞争,仍然需要对电子商务卖家征税; 2.税收重点调整到在企业中经营的C商店卖家; 3.调整中小企业的增值税起点,免税额将从3万增加到50,000。

无论措辞的调整如何,刘强东对C商店征税的态度仍然坚定。微博减少中小企业税的前提是基于大多数商店的税收。

多年来,人们一直在争论电子商务卖家,特别是C店卖家是否应该征税,讨论的重点是公平,鼓励创新和运营合理性。

电商征税果真能实现线上线下的公平竞争吗?

对于B2C(在线和离线)公司,他们认为在线零售避税使他们的价格优势更加明显,这是在线C2C零售的最大优势。

呼叫C-shop卖家的税收可以削弱他们的价格优势,实现在线和离线之间的公平竞争。这也是B2C公司不遗余力地要求政府对电子商务卖家征税的原因。

铁兄弟还认为,任何商业活动都应该依法征税,避税造成的价格优势不应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铁格并不乐观,认为今天的税务运营能真正实现线上和线下的公平竞争。

目前《税法》制定了三项公司税收标准:1。每月营业额为30,000(包括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税; 2.年营业额不足80万,增值税率为3%; 3.业务超过80万的金额受正常税负影响,其中增值税为17%。

由于增值税是以公司收入作为税基,增值税是公司最大的税务负债之一。这导致了以下两个主要问题:

1.国内增值税发票的普及率相对较低。企业难以通过增值税发票扣除来减轻税负,这也是近期税务局的“营地改革”。虽然该项目大力推广,但零售企业相对有限的主要原因;

铁格咨询了一些税务工作者。目前,税务部门对企业纳税的标准制定主要是针对当月的发票金额和自行申报。使用离线零售,特别是百货商店快速移动的产品,开具发票。税率相对较低,税务机关主要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征税。这些企业当然宣布月营业额不到3万元,享受免税政策,或者尝试享受3%的税负,年营业额不到80万。虽然税务局可以进行随机抽查,但由于人力限制,税务局并未完全实现营业额。

然后问题来了。一旦在线C商店的卖家被征税,因为他们所有的在线交易数据都可以查询,商店无法隐藏交易信息(我们暂时排除了账单的比例),加上电子发票的普及,网上销售都是纳税,网上公司将根据他们的业务条件征税。一方面,当增值税发票不是很受欢迎时,企业的实际税负远远高于理论模型;与离线数据相比,在线公司完全暴露在阳光下,通过各种手段在线避税方法难以在线工作。

在目前的情况下,一旦在线C商店征税,就可能在线上和线下零售造成新的不公平。

向网店征税能降低C2C在B2C线上价格优势吗?

在3月31日的刘卫东微博中,他认为税收目标应该集中在企业管理的C店卖家,而中小卖家可以采取减税措施来鼓励创业,并且相信小 - 规模纳税人应该将免税标准从30,000增加到50,000。

这一点非常明显。企业运营的C商店的规模相对较大。在免税的前提下,其对同一在线B2C的影响尤为明显。如果C2C的税收是合法的,它将降低其在线价格优势。什么?

首先,铁戈表明了自己的立场,依法对C2C卖家征税,确实会降低他们的价格竞争力。 Tiege还咨询了财务和税务相关人员。如果C2C卖家未在工商组织注册,则意味着他们无需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甚至不必支付员工的社会保障福利。自然优势。

但与此同时,我也认为仅通过税收来平衡两种零售形式之间的成本差异是很困难的。原因很简单。 B2C追求企业的规模发展。零售企业的税费成本包括税负,员工社会保障等诸多方面,涉及工商,税务,劳动保障等各个部门。

在C2C模型中,其从业者的门槛相对较低。自我生产和加工都可以从事零售工作,并且在税收负担和行政成本方面具有成本优势。即使刘强东说税务部门对企业经营的卖家征税(企业经营不是强制卖家登记业务),虽然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其价格优势,但并不意味着要平息其成本。 B2C。毕竟,C2C在管理成本方面仍然具有优势。

换句话说,B2C和C2C两种零售形式的完全公平是一个系统工程,单靠税收很难解决问题。

对网店征税的关键不在公平而在重建制度

在关于网上商店税收的讨论中,相当多的人认为网上商店税收不需要重新立法,现行税法可以实施。

这显然太简单,无法考虑税收。

在Tiege看来,目前《税法》对网上商店的征税在实施层面上存在很大问题:1。它是否会导致新的不同零售形式的不公平,以及它是否会成为一系列滥用的系统?反复; 2,我们必须正视当前C店征税的标准问题,如平台严重破裂,但刷牙现象仍然存在,如刷额作为税基,显然会增加负担企业,这不是符合减轻中小企业负担的重要前提; 3.充分了解企业的​​负担,以及工业和商业税收劳动保护的多部门联合行动,以创造一个健康的环境。

这涉及政府管理的核心问题。该政策实施后,可以为运营商提供真正公平的商业环境。当前《税法》仍有一定的局限性。

铁格更倾向于从系统体系建设中对电子商务征税:只有C店卖家建立单独的税收制度,在门槛,基数统计,抽查和减税(如退税制度)制度化支持下,只有这样,行业所要求的公平市场才能真正实现。

虽然电子商务多年来一直作为一种新的零售形式存在,但到目前为止我们仍将其视为系统中的传统商业形式,这是两派现在争论的问题。

如果对电子商务缺乏足够的了解,就很难通过征税来真正提高市场的公平性。尽管Tie赞成征税,但他坚决反对现行制度下的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