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的男孩被一辆共用自行车击中并被打死。家庭索赔8.7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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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6日,一名11岁的男孩在上海天竺路使用共用自行车时与一辆客车相撞,并被困在车底。这是上海第一例12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共用自行车死亡的案例。 7月19日,死者的父母与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的一方索赔878万元,并要求他们立即收回所有机械密码锁,并用更安全的锁更换。

根据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的原告律师和高级合伙人的说法,张玉林说,2017年3月26日中午,男孩和他的三个伙伴(全部未成年人)在同一天13:37骑自行车。道路,曲阜路和浙江北路交叉口与上海宏茂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公交车相撞,导致男孩跌倒地面并进入大型客车底部被粉碎和压碎。被上海长征医院救出后,无效。那天死了。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交警支队的说法,发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据确定,驾驶机动车的上海宏茂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司机在交通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左转,忽视了路况。确认安全通道,并对事故承担次要责任。

静安区交警认为,该男孩未满12岁,驾驶自行车在路上倒车,而忽略了观察路况,未确认安全通行,事故的主要责任。

2017年7月初,男孩的父母将司机的汽车,汽车租赁公司和相关的保险公司带到了法庭。静安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并定于8月24日开庭。7月19日,该男孩的父母加入了提供商北京绕道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告并调整了索赔。

原告律师张玉林指出,事故原因是受害人不到12岁,而小黄车则疏忽了公共空地上的车辆。自行车上没有警告,受害者无法骑行;安装在车辆上的机械锁具有重大的安全隐患。

根据这个男孩的父亲的说法,在同一天带着孩子一起骑车的其他三个孩子中有两个是六年级,一个是五年级,他们的孩子是四年级最小的孩子。孩子8-9岁时学会了骑自行车。虽然他家里有自行车,但他通常不允许孩子独自骑车。对于共用自行车,儿童不能在没有移动电话的情况下注册帐户,并且父母没有登记共享自行车的帐户。同一天,这个男孩正在寻找路边的密码锁,直接推着小黄色的车,然后带着三个小伙伴在路上行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岁。男童事故发生前三天,上海市质监局官方网站正式发布了《共享自行车》和《共享自行车服务》两组标准咨询草案,明确规定用户必须年满12周岁。 5月22日,交通部发布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草案也明确要求注册和使用用户的实名制。禁止为12岁以下儿童提供服务,并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等待。

然而,原告的律师张玉林指出,当时ofo使用的机械闩锁是在安全漏洞中。当用户退回汽车时,他不需要锁定它。只需点击应用程序并“结束旅行”;其次,即使汽车被锁定,也会有很多用户没有破坏密码并点击它们;即使密码被破坏,共享的自行车收听秘密也会在互联网上传播,留下12岁以下的共用自行车会造成安全隐患。

事实上,在事件发生后的3月28日凌晨,奥托发表了一份官方声明,表示将制定有效的预防机制,防止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从源头使用自行车,从而避免再次发生悲剧。上海办事处的相关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将来,当新用户通过身份验证时,该平台将阻止12岁以下的用户。对于轻松打开车锁的问题,ofo他说,已经引入了一个带有动态密码的新智能锁,以防止非法使用。

然而,今年6月18日,另一起事故发生在河南省郑州市,一名未成年人乘坐一辆小型黄色小车摔死。据报道,这名男孩已经12岁并且破解了小黄色汽车机械锁的密码。骑下坡时,由于车速,他摔倒并死亡。小黄色汽车机械锁漏洞引起了另一个担忧。

在上海的情况下,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总额为878万元的死亡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并要求静安区人民法院命令小黄车:立即收回所有的机械密码和用A锁替换它们,该锁必须在用户使用完毕后锁定,并且儿童不能轻易打开。

原告律师张玉林说:“在这起诉讼中,我们不仅要求对受害人的死亡进行民事赔偿,还要进行公益诉讼。我们希望共享自行车已经成为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明确平台的责任,促进政府监管,使类似的悲剧不再重演。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