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假冒是一种政策倒退,最终会损害消费者的兴趣
浏览:124 时间:2023-6-28

最近,许多电子商务媒体都报道了有关最高法律的消息,有意逐步限制专业造假者的利润。据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今年5月19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厅发出的答复中,最高人民法院首次表示可以考虑限制职业假冒除了购买食品和药品。人民的盈利反假冒行为。

这可能是专业造假者20多年来遭遇的最大挫折。一旦实施,这个灰色工业将遭到破坏。然而,当另一个消息传出时,有些人感到高兴和兴奋。一些电子商务媒体受到了掌声。他们认为,世界上的电子商务卖家可以被描述为苦涩和持久。这一次,有必要限制职业造假者,这相当于消除了近年来遭受最大损失的电子商务卖家的伤害。

然后,专业造假者真正成为对社会和市场经济的伤害。限制专业造假者会对市场经济和消费者产生不利影响吗?这个问题值得讨论。

职业打假人不是碰瓷者而是赏金猎人

不可否认的是,就个人而言,许多制造商已经吃掉了造假者的损失,特别是那些容易获得证据的电子商务卖家。作为一名前电子商务从业者,我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我稍后会讨论。但是,必须指出的是,专业造假者的出现反映了当前企业经营中的一般不遵守情况,是否故意出售假冒伪劣商品,或者是价格和广告条款的小疏忽。行为。总的来说,专业造假者的出现对我们的市场经济有很多积极的影响:

1、私下了结有利于降低社会管理成本

伪造者有两种方式获得利益:一种是采取法律手段来索取;另一种是与制造商达成私人协议。从新闻报道来看,后者的比例高于前者。许多制造商也对造假者被迫为和解支付赔偿表示不满。和王海一样,据说很少有不超过30万的案例。大多数造假者主要是个人。这意味着,在造假者的情况下,大多数小额索赔。小规模的权利保护主张,如果相关过程,需要时间和精力为消费者(包括造假者)和企业。因此,与轻型交通事故一样,私人结算方式不仅节省了双方的时间成本,而且在一定意义上也降低了社会管理成本。

2、弥补了相关部门日常监督覆盖面的不足

无论造假者的动机如何,我们都不能否认相关企业的经营存在缺陷和不足,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目前,中国的市场经济发展迅速,相关部门的规模和监管仍难以跟上发展的步伐,甚至可谓严重滞后。换句话说,凭借有关部门的现有能力,他们的监管范围实际上非常有限。否则,我们不会抱怨作为消费者。由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在利益驱动下主张权利,因此造假者群体积极寻找市场中的大规模非法和欺诈现象。因此,专业造假者的出现不仅缓解了相关部门的工作压力,而且有效地扩大了市场监管的覆盖面。

3、客观上起到了督促企业、净化市场的作用

讲述个人故事,几年前着名的王海团队盯着该公司经营的财富500强品牌的官方旗舰店。原因是“虚假宣传”实际上是由于当时操作团队的疏忽造成的,并且无法及时修改过期活动页面(时间有点长,因此内存不准确) ,一般而言)。由于高级别的机密性,最终事件的结果尚不清楚,但最明显的变化是公司故意发布内部整改通知,以消除机构层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也就是说,尽管付出了一些代价,即使成本也不低,但造假者也客观地推动了公司运营能力的提升。

出于同样的原因,对于消费者来说,专业造假者的存在更有利。他们享受着假冒带来的市场环境,没有必要承担相关的成本和风险。这已得到各行各业的认可。即使在最高法院的答复中,伪造者存在的积极因素也是首先得到承认的,这里省略了。

从上述因素来看,专业造假者的积极作用远大于他们带来的消极方面。这不是把专业的伪造者称为市场经济,而是一个问题。事实上,有一个假人接触瓷器是一个问题。因为被瓷器触动的人往往没有缺点,而假冒的人有非法活动,他们不如监管部门的赏金猎人。

限制打假人条款将造成严重的间接影响

将伪造者条款限制为政府的市场管理政策(包括大政府的概念,包括立法机关)是从经济角度对市场行为的激励。它不仅会对伪造者的行为产生直接影响,而且会对制造商和消费者产生一些间接影响。前者的先见之明相对较高,而后者则较不可预测,但影响更大,更值得关注。

1、风险和成本降低,“激励”企业非法经营

如果限制职业造假者的政策正式实施,很明显,未来,造假者希望通过假冒获取利益的方式将被阻止,从而切断所谓的灰色利益链。但它带来了意想不到的间接后果:非法业务运营的风险和成本大大降低。由于造假者受到限制,公司将来经营是违法的。除非消费者或相关部门报告,否则可能会被发现和处理。

事实上,目前的投诉程序繁琐且效率低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成本仍然很高。因此,当权益受到损害时,大多数人选择保持沉默。从一些统计数据中也可以看出这一点。据Paide.com消息,去年杭州共收到消费者投诉88,816件,同比增长101.23%。其中,网购投诉飙升,同比增长120.34%,涉嫌专业造假者比例高达90%。也就是说,绝大多数普通消费者仅限于成本考虑,并没有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

另一方面,虽然监管部门似乎越来越重视保护消费者权益并加大监管力度,但事实上,有关部门本身的监管效率非常低。每日抽查和重点检查的频率和强度远远落后于市场经济发展的速度。否则,不会经常发生各种产品质量事故和商业欺诈问题。媒体不建议消费者密切关注消费者指导。

限制专业和困难的造假者后,非法经营的风险和成本将在未来急剧下降,并“激励”制造商注意改善问题,忽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即使面对利益的诱惑,原有的好企业也可能恶化,通过出售不合格的商品和增加欺诈性的商业手段来获取不正当的利益,现金的坏钱驱逐了好钱。

2、打击积极性,不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去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国家工商总局打算定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对象:消费者购买或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以满足其日常消费需求,其权利受本法规保护,但这些法规不适用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为获取利润而购买,使用或接受货物。

所以问题是,如何识别一个好的或服务的防御者是“正常的消费者”仍然是一个所谓的专业假冒?那个时候,最后,购买的数量或购买的数量,以区分他们,或企业是否有系统内的造假者黑名单?

这是一个问题,因为购买生活需求的动机是一个非常主观的因素,难以量化。退一步,即使是王海,他在不同的时间在不同的时间有不同的身份,有时被称为“专业造假者”,有时候是纯粹的消费者。但是,我们显然不能剥夺他合法的消费者权利,因为他是一个“专业的伪造者”,这违背了国家保护所有公民权利的立法精神。

由于对假冒条款的限制,消费者可能经常受到意外伤害甚至使用。例如,在实际纠纷中,制造商可能会利用该条款故意混淆消费者的身份,并与监管部门的一小部分罪犯串通,以达到逃避企业责任和经济惩罚的目的。在目前地方保护主义普遍存在且少数公务员责任不强的情况下,这是完全可能的。甚至可以预测这种可能性不会太低。

这样的结果只会进一步挫伤消费者保护自己权利的积极性,但却无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会违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目的。

切记:保护消费者权益才是至上利益

在这个消息中,电子商务媒体是第一个突破新闻的消息,对专业造假者的负面描述如下:

但现在专业造假者的负面影响也越来越突出。主要是现在,购买假货的现象已成为商业趋势。越来越多的专业造假者和假冒公司(团体)。动机不是为了净化市场,而是为了自己的利润或机会而使用惩罚性赔偿。勒索业务。

这里有两个最重要的关键词,即了解购买假货和赚取利润。正是这两个关键词让专业造假者走上了当前动荡的风口浪尖。

我们知道,现行法律不允许在不知道假货的情况下销售假货,并且知道虚假销售是严重违法的。由于目前的消费者保护法给予了三倍的索赔权,那么无论谁知道假货购买假货然后去非法制造商索赔,合法有什么问题?由于产品质量和服务的完整性,原本应该能够经得起造假者的考验。那些被造假者攻击的企业必须是非法的。他们应该及时积极地反思和改进。

至于利润,市场经济并不令人不舒服。早在两百多年前,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就解释得最清楚了。他说:“每个人通常不打算促进公共利益,也不打算促进公共利益。他只算自己。安全,利益。 ……但是,通过追求自己的利益,他经常提升社会利益,而且他比认真思考促进社会利益更有效。 “一个人的利润没有过错,只要他不非法追求自身利益,就会成为促进社会公共利益的一个因素。造假者也不例外。

事实上,专业造假者的存在只是现阶段不成熟和无序市场经济的过渡产物。在欧洲,美国和日本等市场经济成熟的国家,没有像伪造这样的奇怪职业。由于他们的市场是有序的,假货和商业欺诈无法生存,并且假冒者自然没有赚钱的余地。换句话说,实际的监管部门不需要过多关注专业造假者。随着环境的改善和市场的净化,专业造假者自然会消失。

因此,最高法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态度和做法值得商榷,甚至可以说是不可取的。这与保护消费者权利的基本原理背道而驰。作为消费者权利的守夜人,监管机构不仅应限制职业造假者(超出法律范围的勒索例外情况除外),还应简化相关流程,改善工作及时性,实现公开透明的流程,并加强监督和执法。努力降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成本和风险。这是真正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企业间健康竞争的正确途径。

[作者:蚂蚁蠕虫,技术评论家,专栏作家。微信公众号:蚂蚁蠕虫(miniant-cn)